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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代客炒股:亏了一半如何是好

作者:佚名   来源: 不详    更新时间:2008-4-17 10:53:21


  “有的人是委托亲戚朋友炒股,有的是设立工作室代客理财,也有委托本地或外地的咨询公司、经纪人操作股票的。赚了按赢利部分的30%提成,赔了不管。”一位证券业内人士介绍,从2006年起,股市的火爆让地下的代客理财业务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可今年以来,股市的连续下跌,让民间代客理财业务大都走进了死胡同,参与各方更是度日如年。

  替亲戚炒股亏了一半

  “已经两天没睡好觉了,亲戚朋友放到我这炒股的钱亏了一半了。”姜小梅2006年底入市,正赶上了2007年上半年的行情,4万的资金短短3个多月就翻到了13万元。这让她在亲戚朋友中建立起了“威信”,大伙儿都把她当作“能人”,先是父母把积攒下来的9万元钱交给她来操作,去年下半年,几个亲戚也把账户委托给了她,说不能让她白费力,赚钱了肯定要给小梅一部分。

  “加起来的资金量都超过50万了,当时有点儿兴奋,最初还赚了点钱,也想到风险了,不过没想那么深。”姜小梅说。

  好日子在去年10月份戛然而止,股市连续几个月的下跌后,现在姜小梅手里的资金量从50多万减到了不到30万元,亏损接近一半。姜小梅现在对这样的委托理财彻底厌倦了,“撑不住了,看着股价一条直线往下掉,真难受。一天到晚想的全是股票,工作根本干不进去。”

  赢利20%变成反亏36%

  李飞是做机电生意的,去年听朋友说,委托理财有很高的回报率,又不需要自己辛苦打理,便根据委托理财广告考察了几家咨询公司,最后北京某咨询公司以每年20%的高回报率等承诺打动了他。去年9月份,他将自己的100万元资金委托给该公司进行理财,双方也为此签订委托理财合同。

  但三个月后,李飞发现,对方不但没能带来所承诺的收益,投资反而出现了近20%的亏损。李飞多次打电话与该咨询公司沟通,可公司的分析师都说市场没问题,只是小调整,就连公司老总也拍着胸脯说,到2008年春节肯定让你赢利20%。可到了3月份,李飞的亏损扩大到了30%多,他实在挺不住了。“认赔了,怕他们把我的本钱都折腾光了。”

  还好,在李飞的再三坚持下,咨询公司终于在亏损了35%时,把剩下的65万元本金还给了李飞。虽然有理财合同,但李飞不想打官司,他说已经没有心思考虑这些问题了。

  民间代客理财迅速萎缩

  记者走访了几家证券营业部,发现以工作室和经纪人形态出现的代客理财业务迅速萎缩。在去年股市高潮时,最多的一家营业部有6个工作室,40人规模的经纪人队伍,现在,有的工作室已经人走屋空,还有营业部在牛市中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经纪人队伍也趋于消散。

  十一纬路一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告诉记者,个人委托理财在民间相当普遍。一方面由于股市外存在着大量寻求高额投资回报的个人财富,另一方面,股市中缺乏大量经过专业认证的理财服务个人。牛市还好,大家多多少少都能赚到钱,也掩盖了许多问题,可今年股市行情不好,委托理财纠纷进入了高发期。

  他建议投资者,如果委托理财一定要签合同,确定好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另外,承诺过高的收益率和保底收益的,往往是陷阱。

  【案例参考】

  委托理财损失如何承担?

  自然人张某(甲方)与某民营理财公司(乙方)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合同称:甲方将资金委托给乙方经营、操作,利润和亏损按实际情况7:3分担。其间,双方达成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当亏损超过10%时,即停止操作。

  但在实际履行中,该公司进行的第一笔交易即产生了10%以上的亏损,当时双方均未就此停止,对此张某当时也未予以制止。一年后,张某账户亏损严重,引发纠纷。审理中,该公司辩称张某一直掌握交易密码,也可随时进行交易操作并停止损失,故无法证明亏损均由该公司进行交易而造成。

  ■律师点评

  首先是对于10%以内损失的承担问题。10%以内的损失,合同上约定清楚,应该按照甲方和乙方7:3的比例进行分担。

  其次是对于10%以上损失的承担问题。委托理财合同中,委托人将自己的账户交由受托人投资和管理,委托人即丧失了对自己账户的交易操作权,而由受托人惟一享有。停止操作的义务应属享有交易操作权的一方,因此,当账户亏损达到合同双方约定标准时,停止操作的义务人应是受托人,亏损责任也应由受托方承担。即10%以上的损失应由乙方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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