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大水于2007年11月12日召开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二、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的《公司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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