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
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
铜川分行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延长后的担保期限为
2005年3月24日至2012年9月24日。
    二、同意以公司评估值5200万元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向工商银行铜川分行申
请26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三、同意向中国银行铜川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30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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