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6.91%的股份)
的分支机构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租用460kt/a离子膜烧碱项目工程所占
土地共计38682.03平方米(评估平均单价242.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人民币
9361000.00元),租赁价格暂定每年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7年11月1日起至
2008年10月31日止,并由公司支付该公司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共计832.2万元。
    公司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工业生产用地共计904388.17平方米,租赁价格为
每平方米5元/年,年租金共计4521940.85元,租赁期限暂定一年(自2007年1月1日
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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