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商务
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及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
知》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
2007年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有关内容,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49
%的股权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意大利Eurizon Financial Group,上述三家股东分别
转让本公司股权的15.68%、16.66%、16.66%。
    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四家股东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北融信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
出资比例分别为50%、16.68%、16.66%、16.66%。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依
法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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