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7日,S*ST鑫安收到了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信息披露责任人决定书,决定如下: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秦海员、马小钢、张风雷、李建立、曾旗、程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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