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访问的是本站的公共页面,如果您是本站的VIP会员请点击登陆VIP会员区。
加入收藏 进入邮箱
首页 | VIP首页 | 财经红黑榜 | 股市每日综评 | 热点个股关注 | 汇市每日评述 | 期市每日评述 | 热点期货品种 | 外汇热点关注
频道在线 | 财经资讯 | 行情查询 | 专家博客 | 理财产品 | 社区论坛 | CCTV证券资讯频道 | 全国运营商
   财经资讯
央企违规买卖股票将严惩
作者:张刚   来源: 西南证券    更新时间:2008-6-16 11:12:16

    点评:从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获悉,在企业采购、销售、资金管理、投资决策、金融投资以及资产转让、收购和改组改制等方面,因企业管理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国资委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这也是国资委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央企资产损失要向负责人追责。针对正在进行的央企战略性重组,"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在资产转让、收购和改组改制过程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如违规转(受)让资产或者产权(股权);擅自主导制定改制方案,指定中介机构,确定转让、收购价格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以及干预或操纵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造成鉴证结果不实;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审计、评估结果不实;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无偿分给其他单位、个人等行为,都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尤其是绩差公司或会被加大重组力度,值得关注。

如果您觉得此篇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给我们留言
 
  • 上一个财经资讯:
  • 下一个财经资讯: 没有了
  •    最 新 热 门
    电子邮件:
    web@cctvfinance.com
    在线留言:
    点击进入留言板
    服务电话:
    (010)82024500
    转1003
    来信地址:
    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67号 CCTV证券资讯频道网站收 100088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Copyright 2006-2007 © CCTV证券资讯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70499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7]第294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