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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电集团)有关函,广电集团向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公司向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广电集团的控股企业,下称:广电电子)出售所持有的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拾叁亿元,公司持股18.75%,下称:光电子)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该次会议上标的股权的评估报告尚未出具)。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召开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公司于同日与广电电子签署了《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协议书》,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以2008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光电子的评估净值3258129906.98元为依据确定,即人民币610899357.56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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