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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控股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公司出资1490.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74.52%,下称:法伯耳)增资,使其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增至2235.6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出资75%的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下称:金维卡)向交通银行盐城支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32000万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议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事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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