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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280,814,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6,162,98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5,241,836.62元结转下年。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2、发放年度:2007年
    3、发放范围:截止2008 年5月15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元。
    5、对于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0.18元/股;对于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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