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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金鼎:持有人持有满一年基金份额补偿的提示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 不详    更新时间:2008-5-12 9:03:48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7]88号文核准的金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金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原金鼎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金鼎价值基金”,基金代码:519021)。自2007年4月11日起,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对原金鼎基金份额持有人长期持有基金份额将给予份额补偿。基金管理人承诺对于在转型前持有原金鼎基金的投资者,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2007年5月25日)起,若持有基金份额满一年,则在其原金鼎基金基金份额基础上按0.75%的比例提供基金份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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