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31日、4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控股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丰集团)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截至目前,长丰集团未筹划或发生有关公司的重大运作(包括整体上市、重组和重大资产注入、合作、重大交易、定向发行及其它可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亦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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