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9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推荐和提名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整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26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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