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分日
    基金份额拆分日为2008年3月4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拆分的计算方法
    基金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
    四、基金合同修改
    经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七、基金的基本情况”中的“(三)基金单位每份面值: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修改为“(三)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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