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更选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其中,同意肖衡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等职务。
    二、选举原公司副董事长张五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通过对公司部分高管进行调整的议案:其中,聘任刘振为公司总经理,邢红霞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许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通过关于公司互保的议案:公司拟与第二大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双方以4500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等,互保期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一年。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公告的互保数量)为人民币584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如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完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34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2月15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四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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