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24日,《上海证券报》报道了《财政扶持高效照明产品惠及多家公司》,指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可能让包括佛山照明在内的公司受益。《中国证券报》还报道了佛山照明获得13.5万套节能灯合同的事项。
    佛山照明澄清说明如下:
    1、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该文件正文,本公告上述内容均引自以上二网站。目前公司生产的大部分产品为高效照明产品,例如T8、T5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一体化电子节能灯和高压钠灯等。从2006年度和2007年前三季度的情况来看,上述高效照明产品的灯泡产量占公司总产量的25%左右,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占公司30%左右。该办法的实施,将对公司以上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公司尚未取得该文件的正文,并且目前国家也尚未公布高效照明产品的相关投招标具体办法,故公司目前尚无法预计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何种具体程度的影响。
    2、公司近期在地方政府机关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公开招标采购中,分别取得福建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合计13.5万套28W节能灯管的招标项目。预计为公司增加销售收入320万元左右。由于这两个项目的招标金额没有达到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项公告要求,对公司的经营也没有带来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没有作出专项公告。但对节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收益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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